一、资助标准
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企业承办南山区政府或区产业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产业专业展会及其他专业交流活动,对每个展会或活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50%的比例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上年度已承办南山区政府或区产业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产业专业展会及其他专业交流活动的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企业为申报主体;
2)可补贴的费用包括场地费、布展费、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材料费)、会务费(咨询服务费、策划费、翻译费、设备租赁费)、展品运输费。
三、申报材料
《承办文化产业展会及交流活动补贴资助申请书》;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新版)(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5)展会/活动总结报告(包括:展会/活动的意义、历史、规模、档次;本单位基本情况;参加本次展会/活动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果;出席本次展会/活动的嘉宾介绍;经费使用报告;活动的照片、会刊、宣传材料、媒体报道等)(2000字以上);
6)举办展会/活动备案的复印件;
7)展会/活动开支发票、付款的银行往来凭证复印件;
8)承诺书;
9)其它附件(如有)
四、申报时间
2018-10-11至2018-10-17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