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及资助标准
为支持大型工业企业设立和提升研发机构,鼓励企业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
对上一年度已设立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并按上一年度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支出总额的3%给予研发投入奖励。以上两项奖励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金额按企业在南山统计部门申报,经国家统计部门核准的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支出数据进行核算。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在深圳注册,统计关系纳入南山区的工业企业。
申报条件:上一年度营业收入3亿元及以上,并设立研发机构。
三、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四、申报材料
1、《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大型工业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提升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由税务部门(国税、地税)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
5、上年度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
五、申报时间
2018年09月19至2018年10月22日
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单位申请,具体受理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