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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8年南山区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国家级创新载体支持计划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承担建设国家级创新载体的区内企事业单位。

    二、资助标准

    对上年度承担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发布的项目为准)建设的企事业单位给予20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本计划属于研发投入支持计划的分计划,不与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大型工业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提升支持计划重复奖励。)

    三、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原则。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注册地在南山区;

    2、申报单位上年度承担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的企事业单位。(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发布的项目为准)




    五、申报材料

    1、《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国家级创新载体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4、由税务部门(国税、地税)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事业单位除外);

    5、申请单位建设的创新载体获得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资质的证明材料(批文、立项合同等文件,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6、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拨款到账的银行回单(加盖银行印章,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认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除外)。

    六、申报时间

    2018年09月19日至2018年10月29日

    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单位申请,具体受理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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